巴西:保卫亚马逊雨林行动——最高法院判决支持检察官打击非法毁林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26 13:13:02
  案件梗概:
  2017 年 11 月,巴西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启动了“保卫亚马逊”行动,旨在促进植被退化地区的植树造林,并对毁林行为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追偿。
  2017 年至 2020 年间,巴西联邦检察官先后提起了 3500 多起和亚马逊毁林相关的案件。2021 年 2 月,巴西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土地所有者应对这片土地上近年来发生的毁林行为负责,不论毁林发生时该土地是否在其名下。此项判决意义重大,因为毁林者和买地改作他用的主体往往不同。
  本案意义重大,它为检察官办理其他未结案件扫清了道路。这意味着,恢复森林并进行赔偿的义务落到了土地当下所有者的身上。另外, 高新技术对司法的辅助作用也得以体现。卫星影像技术在保护雨林的案件中被大量运用以识别毁林的程度,阻止进一步毁林的发生。联邦检察官发起的这场声势浩大的公益诉讼运动具有全球意义,它为保护亚马逊雨林这一世界上最大的陆地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律分析:
  “保卫亚马逊”行动为打击毁林问题树立了典范。为应对近期亚马逊毁林现象的加剧之势,政府需要改善之前零散随机的措施,采用全新的、综合性的措施。行动旨在系统性地保护亚马逊雨林,明确保护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各类战略。在时任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支持下,检察官办公室第四协调组对行动项目进行了策划并负责协调后续行动,而在相应毁林地区享有管辖权的联邦检察官则负责采取具体措施。全国各地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在亚马逊雨林的不同地区( 涉及不同州、市政府、国家公园、保护区和土著土地的大片区域) 同时采取行动。行动分期开展,每期划定面积数量相近的区域打击毁林行为。具体步骤包括:
  第一步:首先给毁林人提供签订民事协议调解的机会,要求其承诺:(1)植树造林;(2) 根据此前披露的具体条件,计算赔偿金减免额度, 并支付相应赔偿金。
  第二步:如无法通过第一步实现调解,则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被告:(1)植树造林;(2) 根据此前披露的具体条件支付赔偿金。
  行动收集了不同机构的公开数据库中关于土地、土地所有者、持有人、使用者等的信息,并与相关环境机构对接,特别是巴西环境和可再生资源协会(IBAMA)和巴西奇科门德斯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所(ICMBio)之间的协调。这两家机构专门负责监督环境法的执行,实施行政处罚, 并管控伐木、运输、锯木厂的木材加工和木材出口等环节。
  “保卫亚马逊”行动办理的一起标志性案件已于 2020 年底开庭审理。在这起案件中,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和 IBAMA 针对 67 公顷被砍伐的森林,对“一位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禁运区业主”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在森林退化地区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赔偿物质和精神环境损害。
  大法官安东尼奥·赫尔曼·本杰明在本案中裁定,绝对权(erga omnes effect)是财产权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其在环境保护中对应的是环境对世义务(propter rem obligation)。由此, 所有个人、社区和国家都负有必须尊重他人土地的消极义务。对应到本案中,针对当前或未来的非法侵入,或具有紧迫风险的非法侵入,土地的私人或国有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均可起诉侵入者或者在侵入者不明或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起诉曾经的土地所有人。
  本杰明法官还裁定,在涉及任何类型的公有或私有土地的非法侵入、具有紧迫风险的非法侵入、砍伐森林或环境退化的诉讼中,法律显然不会对不可能之事提出强制要求,如要求把不确定或未知的被告具体化。但法律在程序上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如起诉书必须包含“支持原告主张所需的文件”——该规定包含双重条件,即文件必须 (1) 存在且可用,以及(2) 属绝对必要文件。除此之外, 在初审主张中,法官不再要求其它的书面证据。
  本案为“保卫亚马逊”行动创下了先例,案件的关键点之一在于对环境对世义务的论证。在广阔而偏远的亚马逊雨林地区,由于无人居住, 毁林行为时有发生。多年来在同一地区拍摄的卫星照片记录了森林砍伐和木材加工活动,而这些卫星照片和运输文件都是可以证明非法侵入的证据。砍伐森林在有些地区还成为了一种将非法侵入行为合法化的策略,他们通过公证或登记的形式,比如为购买清空树木的土地申请贷款,并将其改作为牧场,或者通过私人或公共银行贷款在这些土地上发展农业。然而一旦确立了环境对世义务,植树造林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就得以转嫁给土地当前的所有人或持有人。
  本案最重要的法律意义在于,即使土地当前的所有者或持有人不是直接从事非法砍伐行为的主体,法律依然要追究土地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责任。如此一来,针对非法侵入者、毁林者、或从侵入者手中继受取得土地权者而言,其将毁林区域合法化的非法行为链被打破了。
责任编辑:韩旭光